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014309260/2015-00099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经济体制改革,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5-06-09
文号: 灌政办发〔2015〕5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一、组成人员组 长:李振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副组长:吕 洁 县委常委、…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灌南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李振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员:刘志荣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朱进法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晏久仁  县国土局局长

耿学双  县住建局局长

相海龙  县环保局局长

嵇道峰  县发改委主任

徐开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金融办主任

王晓  县审计局局长

薛忠生  县国资办主任

陈太标  县物价局局长

孟祥伟  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晓霞  县住建局副局长、规划局副局长

吴宏波  县法制办副主任

    县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PPP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和PPP项目管理的相关日常工作,徐开明同志兼任PPP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唐亮同志兼任PPP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县法制办:负责对PPP项目协议进行审核把关,防范法律风险;负责监督PPP项目标准合约文本的使用情况。

县发改委:按要求及时调整优化我县PPP项目立项及批复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接国家、省、市PPP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国家PPP项目改革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向县交运、住建、环保、教育、卫计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做好PPP项目推荐;负责PPP项目成本、收益测算,落实项目回报来源和支付方式,把好各项目PPP方案经济效益关。

县物价局:负责研究拟定PPP项目政府定价范围,稳定市场价格,加强价格行为监管。

县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规划局、国资办等部门: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好PPP项目相关审批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PPP项目推进工作中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察,确保程序合法、项目公开。

县审计局:负责PPP项目监督审计工作。

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按PPP项目属性分类做好招投标工作。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