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振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吕 洁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刘志荣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朱进法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晏久仁 县国土局局长
耿学双 县住建局局长
相海龙 县环保局局长
嵇道峰 县发改委主任
徐开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金融办主任
王晓旻 县审计局局长
薛忠生 县国资办主任
陈太标 县物价局局长
孟祥伟 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晓霞 县住建局副局长、规划局副局长
吴宏波 县法制办副主任
唐 亮 县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PPP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和PPP项目管理的相关日常工作,徐开明同志兼任PPP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唐亮同志兼任PPP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县法制办:负责对PPP项目协议进行审核把关,防范法律风险;负责监督PPP项目标准合约文本的使用情况。
县发改委:按要求及时调整优化我县PPP项目立项及批复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接国家、省、市PPP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国家PPP项目改革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向县交运、住建、环保、教育、卫计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做好PPP项目推荐;负责PPP项目成本、收益测算,落实项目回报来源和支付方式,把好各项目PPP方案经济效益关。
县物价局:负责研究拟定PPP项目政府定价范围,稳定市场价格,加强价格行为监管。
县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规划局、国资办等部门: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好PPP项目相关审批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PPP项目推进工作中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察,确保程序合法、项目公开。
县审计局:负责PPP项目监督审计工作。
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按PPP项目属性分类做好招投标工作。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